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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出台,跟所有老板有关!

发表于:2024-01-12


日前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,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,新修订内容包括完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、优化公司治理、完善公司设立、退出制度、强化职工民主管理等多个方面。

从修订具体变化来说,此次公司法修改加强股东权利保护,强化股东知情权,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,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,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,允许股东查阅、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。完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程序,完善股东临时提案权规定,强化股东民主参与公司治理。对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,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,规定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。

此次公司法修改优化公司治理,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、不设监事会。为更好保障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,规定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,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,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。此外,此次修改还强化了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和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,完善公司设立、退出制度,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,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等。

同时,此次修订的《公司法》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作出重大调整。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,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。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,允许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,同时要求发起人全额缴纳股款,既方便公司设立、提高筹资灵活性,又减少注册资本虚化等问题。

新公司法也配套规定公司退出制度、股东失权及催缴出资等制度。这也符合大多数企业的生命周期,满足市场对债务履行合理期限预期。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,那些长期经营不善或未能正常运营的企业可能会面临注销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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